
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国企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6-07-27
各县属国有企业:
为全面规范我县县属国企工程建设、招投标全流程管理,压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,提升招投标业务数字化、标准化管理水平,防范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,保障国有资金使用合规高效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就规范县属国企招投标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1.规范招投标项目平台备案管理。自2026年8月1日起,各县属国企所有新建、在建、续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,须统一在通山县属国企阳光采购平台完成全过程存档及电子化备案,实现招投标业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;
2.严格招投标公告及文件发布审核。各县属国企发布招投标公告及文件前,须完整履行内部审核程序,将公告及文件资料报送至各初审单位,经其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;
3.规范分包机构入库资料归档管理。针对第三批入库分包机构纸质申报审核材料,各初审企业线下报送国投集团核验确认后自行领回,在初审单位建立专项档案长期保管。
特此通知。
通山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(集团)有限公司
2026年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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